根据《关于印发乐清市鼓励支持企业留员工稳岗位工资方案的通知》(乐防办【2021】2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市留乐新居民积分奖励作如下说明:一、适用范围:适用于2021年1月20日-2021年2月28日期间未离开乐清市的非温州户籍的新居民。二、奖励分值:积分加分5分(仅限2021年度积分制管理申请)。三、证明方式:1、提供2月15日—2月28日期间查询保存的本人通信行程卡(获取方式:微信搜索小程序或公众号“通信行程卡”或微信扫描)截图保存(要求2月15日、2月28日各查询一次并截图保存)。
2、新居民所在单位开具留乐证明、或所在社区(村居)等其它证明。3、以上证明材料被发现虚假或伪造,取消新居民当年积分申请资格,情节严重依法处理。四、使用方法:在2021年度积分制申请时间内(预计3至6月份)提供相关留乐证明材料由乡镇审核后运用。
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
2021年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