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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乐新居民积分奖励具体实施说明
留乐新居民积分奖励具体实施说明
时间:2021/2/9      点击数:170
根据《关于印发乐清市鼓励支持企业留员工稳岗位工资方案的通知》(乐防办【2021】2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市留乐新居民积分奖励作如下说明:一、适用范围:适用于2021年1月20日-2021年2月28日期间未离开乐清市的非温州户籍的新居民。二、奖励分值:积分加分5分(仅限2021年度积分制管理申请)。三、证明方式:1、提供2月15日2月28日期间查询保存的本人通信行程卡(获取方式:微信搜索小程序或公众号“通信行程卡”或微信扫描)截图保存(要求2月15日、2月28日各查询一次并截图保存)。

2、新居民所在单位开具留乐证明、或所在社区(村居)等其它证明。3、以上证明材料被发现虚假或伪造,取消新居民当年积分申请资格,情节严重依法处理。四、使用方法:在2021年度积分制申请时间内(预计3至6月份)提供相关留乐证明材料由乡镇审核后运用。


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

2021年2月8日

地址:乐清市城南街道千帆西路222号香江丽苑3幢2单元603室(新车站旁) 0577-62581356 传真:0577-625813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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